2025年,鞍山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工作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在十三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我市作为全省14个地级市的代表进行现场述法。组织开展年度专题述法工作,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率及专项书面述法报告提报率均为100%。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重点项目立项,全市七个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部申报,项目申报率、完成率均为100%。
(二)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更加优化
制定印发《鞍山市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若干举措》,将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特殊项目除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推动全市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及流程再造,动态更新事项目录1285项,事项认领一致率、申请材料一致率分别提升到89.6%、87.9%。除涉密等特殊情况外,全市9671个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网上可办”,“一窗”受理率均达到 95%以上。95个乡镇(街道)、1177个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依托市便民服务管理平台实现“一口登录、分级办理、线上转办”的综合窗口服务模式。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全年安排立法项目14件,其中地方性法规9件,政府规章5件。全市现行的市政府提报议案地方性法规35件,现行的政府规章51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39件。严格贯彻落实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全年市委市政府文件137件经合法性审核,向省政府、市人大报备市政府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及时率、规范率、准确率均达100%。动态调整市政府法律顾问备选库,协调法律顾问参与审查合同(协议)、处理涉法事项148件次、221人次。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成果丰硕
深入推行柔性执法,更新调整全市22个行政执法领域共4197项行政裁量基准和2610条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不予强制“四张清单”,并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全市各级行政执法主体累计免罚少罚31.5万次,免罚少罚金额4697.65万元。印发《鞍山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30条工作举措》,被《法治日报》和“中国新闻网”等媒体专门报道,被省司法厅公众号“法治辽宁”转载,被省纪委监委涉企执法专班作为经验向全省推广。
(五)依法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能力有效提高
举行“鞍山市2025年防汛抢险军地队伍综合救援技能及装备能力实战拉动演练”,全面提升全市应对重大汛情抢险救援能力。采用“实地演练+现场演绎”双轨模式开展2025年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被“食安辽宁”等媒体报道。提前完成电梯监管数字化转型,电梯无纸化维保率达98%,居全省首位。在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技能提升大比武中斩获桂冠。
(六)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成效显著
全年人民调解矛盾纠纷20142件,调成20133件,成功率99.96%,全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8939次,未发生因调解不及时而产生的“民转刑、刑转命”案件,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全市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71件,全市行政诉讼一审案件701件,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数第二年超过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诉复比达到1:1.67。同时,我市在败诉案件分析评查中创新采用的“四步评查法”,被省司法厅作为典型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
(七)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更加健全
市政府系统累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39件,办复率、见面率、满意率均为100%。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万余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400余项,刊发《政府公报》6期。开展预算执行“市县一体化”审计,改进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方法,对市一级预算单位实行数据分析全覆盖,消除监督盲区。印发《鞍山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发现问题线索处置和移送办法》,确保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相互衔接更加高效、畅通。
(八)政务诚信建设成效显著
强化失信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对不执行法院判决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全年共推送失信黑名单信息8批,曝光失信主体59家。全市“黑名单企业”总数从1171户下降至444户,降幅达62%。制定并落实《鞍山市加快加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已清偿化解拖欠企业账款66.23亿元,全年目标化解率110.38%。市公安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拘执联动”合作,促使11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241万元。
(九)科技保障体系不断优化
围绕可视化展示、指标分析研判、应急指挥调度和赋能基层治理四大功能,推动城市治理从“分散”走向“统一”,“一网统管”平台已与23个部门合计49项平台系统完成技术对接。丰富智慧城市运管中心“一屏指挥”内涵,全方位展示市域治理综合管理平台成效,展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治理“一网统管”8个应用场景、政府运行“一网协同”3个应用场景、应急实战“一屏指挥”3个功能模块。通过“基层智治管理平台”链接国家、省、市的70个网站和专网,实现基层工作人员办公常用的各级各类网站和专线网场景功能整合汇聚。
(十)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组织开展“法润钢都‘典’亮企业”、“聚力振兴新突破 法治护航决胜年——民法典宣传月·送法进企业宣传季”、“巾帼绽芳华”等系列普法活动10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7.5万余份。召开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工作会议暨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现场会,推动打造大普法工作格局,实现普法责任制“清单化”。助力行业资源与新媒体有机融合,打造“指尖上的普法课堂”、“鞍山普法”抖音号累计播放量达425万。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思维深度融合不够
部分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悟仍停留在表面,学用结合不够紧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存在惯性思维和经验主义倾向。
(二)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
部分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有待提升,在工作中仍存在依靠老旧方式工作的现象,未能完全将法治理念贯穿于行政决策,执法活动的全过程。仍然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文书不标准等问题。
(三)数字法治政府应用不够充分
部分部门数据共享存在壁垒,“互联网+监管”、“掌上办”等数字化平台的应用效能发挥程度仍有较大上升空间,工作人员数字化操作能力参差不齐。
三、下步打算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持续提升立法质效
聚焦特定领域和具体问题,坚持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衔接,科学合理安排立法项目,推动加强营商环境领域地方立法,制定符合鞍山实际的“小切口”立法。
(三)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建立健全行政检查涉企审批备案机制,探索推行事前“指导+预防”、事中“包容+治理”、事后“修复+提升”的全过程行政执法新模式,不断提升执法监督质效,推动实现“综合查一次”。
(四)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建立行政复议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协作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定期调度败诉案件机关执行情况,不断完善败诉案件问责机制。
(五)强化数字法治政府赋能
加强基层工作人员数字化技能培训,推动数字科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广泛应用,以数字赋能提升法治政府工作质效。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依托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加强对群众法治需求分析,推动普法工作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