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鞍山市司法局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2026年度涉企行政执法工作部署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聚焦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部署全年重点工作任务,以涉企行政执法高质量发展助推营商环境实现短期内明显好转、根本好转。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局长于雷,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冠达出席会议。

会上传达了市领导批示要求,通报了2025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大起底、大排查”结果,直指当前涉企行政检查中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突出问题。会议对《鞍山市涉企行政检查审批备案办法(试行)》进行系统解读,明确了涉企行政检查的范围界定、审批流程、备案要求等核心内容,为2026年规范执法提供了操作指南。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规范执法的重要意义。涉企行政执法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力亲为推动相关工作。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严格落实“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工作要求,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等10类重点问题,严禁“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随意检查”,坚决防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不规范等类似问题发生,以实际行动扛起优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
二是聚焦攻坚落实,健全全链条执法监管机制。要严格执行《鞍山市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行动方案》《鞍山市涉企行政检查审批备案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构建“源头强防范、过程强监督、结果强校验”的工作体系。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科学制定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严格履行审批备案程序,特殊情况需按规定严格执行;要强化工作调度与实地督导,每月开展计划执行情况“回头看”,对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到位的将严肃倒查责任,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三是强化能力建设,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养。要与时俱进加强业务水平提升,重点学习国务院新颁布的《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三项制度”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熟练掌握涉企行政执法“1+1+2”制度体系及新增的“1+3+1”工作体系,明确行政检查与行政执法的界限、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的区别等核心概念。市司法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组织全市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开展审批备案办法专题培训。各地各部门也要加强内部学习,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专业能力,确保规范执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既要坚持“阳光执法”,公布投诉举报渠道,接受企业和群众全程监督;也要推行“温度执法”,减少入企检查频次,探索非现场检查等监管方式,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要求。通过制度保障与实践创新,推动全市涉企行政执法实现规范化、智能化、高效化,让企业安心经营、放心发展,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法治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市(中、省)直各行政执法主体分管领导,各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在市主会场参会;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及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