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证执业秩序,保障公证质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省厅要求,市局于9月9日统一组织各公证机构到鞍山市鞍山公证处,现场进行全市公证执业秩序专项检查活动。对各公证机构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受理的公证事项,以涉不动产公证事项和涉外公证事项进行了专项抽查。
本次专项检查覆盖全市4家公证机构,分别为:辽宁省鞍山市鞍山公证处、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公证处、辽宁省海城市公证处和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公证处。共抽查公证卷宗400卷。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公证执业秩序,保障了公证质量,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