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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8月13日局长办公会议
    时间:2025-08-13 14:19 来源:办公室 作者:办公室 点击:

    市司法局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传达学习《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

    专题研究部署我市司法所建设工作

    2025年8月13日,鞍山市司法局召开局长办公会,传达学习《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专题研究部署我市司法所建设工作。

    会上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传达《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

    会议提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是我国基层政权和政法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为基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的成效和水平,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基层政权的稳固,所以基层司法所的能力建设及职能作用的发挥至关重要。

    会议强调从四个方面一要深刻认识司法所新职能新要求,强化学习落实。新时代下,司法所在传统的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法治宣传等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基础上,新增了积极参与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及合同协议法制审核等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同时在组织提供法律服务中,增加了公证和法律援助等代收协办服务、代收行政复议申请服务等内容。这对司法所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必须高度重视,扎实做好新职能、新要求的学习与落实工作。二要明确部门指导责任,形成协同推进合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要切实履行职责,指导基层司法所做好规范化建设工作。局机关其他相关业务科室,包括社矫局、普法科、立法科、公共法律服务科、律工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复议指导监督科等,需按照对口原则,做好对司法所的业务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三要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全面提升工作水平。要严格遵循《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加强司法所能力建设为核心,通过各部门协同发力、基层司法所积极作为,全面提高司法所的工作水平,适应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需求。四要结合司法部及省司法厅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工作要求,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形成项目化工作,推动鞍山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组审议通过

    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部分群众代表、相关单位、科室负责同志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