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和辽宁省司法厅的工作部署,现就鞍山市颁发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证人员
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已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并报请司法部审核授予资格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
二、具体要求
(一)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要求,为确保证书安全,证书必须由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为领取。
(二)申领人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领取证书。
(三)因个人原因、特殊情况不能在集中颁发时段内领取的,要及时联系工作人员,另行预约领取。
三、领取时间、地点、交通指导
(一)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8月1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二)地点:鞍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12号);
(三)交通指导:
公交出行乘602路公交车到东亚第一城站,下车西行一百米;
驾车出行导航位置为鞍山市政务服务中心。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12-5591282、0412-5591280
鞍山市司法局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