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一季度,市政府共收到1个县(市)区政府报送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经审查,符合《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相关报送程序,市司法局予以登记备案(具体情况见备案登记目录)。
本季度,有关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基本上能够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要求开展备案工作,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及时率为100%,规范率为100%。请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继续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备案工作。
附件:2025年第一季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