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省司法厅《辽宁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办法》和《辽宁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经年度检查考核,现将鞍山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024年度考核结果拟评定等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7日,如有异议,请将情况反映至各县(市)区司法局相关科室,由各县(市)区司法局反馈至鞍山市司法局。监督电话:0412-5548303。
附件:2024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公示信息
鞍山市司法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