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鞍山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工作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制定2024年度法治鞍山建设工作要点,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动“一规划两纲要”纲领性文件落地落实。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纳入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内容。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七个县(市)区14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部完成包保法治建设重点项目申报,市县两级党政主要领导撰写法治政府建设署名文章,在学习强国平台、民主与法制杂志及头条公众号、鞍山日报等媒体发表。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述法率和专项书面述法报告提报率均实现100%。
(二)夯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基
围绕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确定64个“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域推行综合窗口改革,市县两级40个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可综合办理各类服务事项8493项,窗口数量减少408个、压减率45%。窗口服务人员减少597人、压减率38%。单个窗口平均业务受理量提升1.8倍,办事人窗口间跑动次数压缩45%。镇村级政务服务人员依托市便民服务管理平台实现“一口登录、分级办理、线上转办”,基层综合窗口全面进入实质化运行,受到省政府肯定和表扬,并在全省复制推广。协同推进“信用+审批”,公开“容缺办理”事项1046项、“告知承诺”事项320项。强化电子证照在线便利化应用,27类证照实现自动调用、免于提交。建立证照到期提醒机制,提供证照审批“叫早”服务3600余次,制定政务优化措施133条。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完善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请审议制定地方性法规2件,即《鞍山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鞍山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条例》;制定政府规章1件,即《鞍山市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办法》。截至目前,全市现行有效市政府提报议案地方性法规33件,政府规章51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31件。充分发挥法治参谋助手作用,合法性审核市委市政府文件113件,提供重大疑难涉企行政复议案件法律意见12起,完成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政府涉法事务115次,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率100%。积极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政府规章6件、废止6件,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废止、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24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成效显著
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养,持续运用“线上+线下”培训方式,组织全市6224名行政执法人员完成公共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推动全地区完成《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梳理公示,明确包含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在内的8类市级行政执法事项3568项,其中行政处罚事项2579项,行政许可事项480项,其他事项509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依托“辽宁行政执法管理与监督云平台”,市县两级具有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事项的186个执法单位,制定2024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813个,计划覆盖检查市场主体9138个。其中联合执法计划331个,联合检查对象1749个,联合执法占比从2021年的8%提升至41%。目前年度计划已全部落实,计划制定的数量和执行比率位列全省第一。
(五)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稳步推进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动“四所一庭” 联动化解矛盾纠纷,全面建成四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配合机制,在市县两级法院设立“行政复议指引”窗口,引导当事人先复议、后诉讼,将行政争议解决在复议阶段。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较去年大幅提升。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机构办结案件973件、调解案件106件、纠错案件234件,行政复议案件数首次超过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大复议、中诉讼、小信访”的工作格局已初步构建。推动行政应诉实质性调解,实现申请人撤诉2件,其中1件作为实质化解纠纷的经典案例在全省推广。
(六)依法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能力有效提升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全市先后开展地震演练、市级专业救援力量现场处置综合性科目拉动应急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在“2024年辽宁省社会应急力量实训暨技能竞赛”中,鞍山市代表队斩获全省十四个地市中唯一“大满贯”,总揽“地震搜救”单项第1名、团体第1名、“优秀组织奖”等3项奖牌。
(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不断强化
市政府系统累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48件,办复率、见面率、满意率均为100%。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市累计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2.7万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780余件,刊发《政府公报》6期。首创大数据赋能监督领域协同机制,共享社保、公积金、教育、金融等6大类共77个数据分析模型与案例。
(八)数字赋能政府建设成果丰硕
累计铺设电子政务外网链路2134条、建成5G基站 8737个。市城市体征系统可展示指标增加到342个,“智慧城市”终期试点评估实现了由三星级向四星级的跨越。动态梳理公布政务服务事项,依托市一体化平台对全市9400余项政务事项集中管理,除涉密等特殊原因外100%实现“网上可办”。“辽事通”上线高频服务事项213项,用户活跃率、事项办理率均居全省前列。率先与沈阳都市圈数据流转中枢平台完成对接,“都市圈通办”事项达到200项。
(九)政府诚信建设扎实向前
制定《鞍山市整治政务诚信问题攻坚突破方案》,进一步整治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行政执法不规范等五方面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共清偿政府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违约拖欠各类账款23.02亿元,兑现政府未履行承诺588条,纠正司法领域不当执行84个,推动预期执行款3.59亿元。对不执行法院判决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推送失信黑名单信息427条,全市“黑名单企业”总数从1171户下降至650户,降幅达44%。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市公安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司法拘留合作,促使57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1500余万元。持续开展“涉特殊主体执行积案清理活动”,结案77件,到位3440万元。
(十)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效果显著提升
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普法时间节点为契机,持续加大《鞍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鞍山市物业管理条例》、《鞍山市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根据社会热点事件适时调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重心,全年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2000余场次。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建设力量还需进一步增强
部分地区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力量还比较薄弱,有的部门缺少专门的法治机构,法治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法治政府建设长效机制仍需完善
个别地区和部门往往就问题谈问题、就整改抓整改,没有将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紧密结合。
(三)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仍需持续提升
行政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等执法问题依然存在,法律专业人才匮乏,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紧盯“关键少数”,持续推进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夯实政府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根基。
(二)充分发挥法治督察作用
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相关工作规定,建立健全法治督察相关制度机制,配齐配强法治督察工作力量。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大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