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鞍山考区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时间:2024-08-29 08:29来源:行政审批科作者:行政审批科点击:

    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工作部署,现就鞍山市颁发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证人员

    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已向鞍山市司法局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现场审核,报经司法部审核授予资格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具体要求

    (一)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要求,为确保证书发放工作安全,证书必须由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

    (二)申领人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领取证书,请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三)因个人特殊情况不能在集中颁发时段内领取的,可以电话联系工作人员,另行预约时间由本人前来领取。

    三、领取时间、地点、交通指导

    (一)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9月5日,8:30-17:00,午间不休(特殊需求请致电联系);

    (二)地点:鞍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号窗口(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12号);

    (三)交通指导:公交出行乘602路公交到东亚第一城站下车西行一百米;驾车出行导航位置为鞍山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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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12-5591282、0412-5591280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7:00


    鞍山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