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下午,铁西区共和街道共同社区向共和司法所反映,辖区一流浪乞讨人因其子不履行赡养义务欲申请法律援助,申请人无行动能力,现暂时安置在千山区中心敬老院。共和司法所随即将相关情况报送了区法律援助中心。
经区法援中心初步审核,申请人属于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老年人,符合法律援助法规定的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情形,事项属于法律援助的范围。鉴于申请人的特殊情况,区法援中心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在当日完成了受理、审查、指派程序,并备齐了相应文书材料。
8月9日,区法援中心会同共和司法所、共同社区的四名工作人员及援助律师驱车近20公里赶到千山区中心敬老院,为申请人提供上门服务。由于申请人没有写字能力,工作人员帮助他填好相关文书材料,援助律师帮助他完成接谈笔录。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申请人激动地说:“谢谢你们跑这么远为我提供上门服务,为我争取合法权益”。
以此次上门服务为契机,工作人员还向敬老院的老年朋友们发放了便民联系卡和宣传单,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老年人的维权能力。
今后,铁西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为行动不便的受援对象提供上门服务,继续以热情的服务态度和优质的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努力让司法服务更有温度,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