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省司法厅《辽宁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评定细则(试行)》、省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和市司法局《鞍山市律师事务所、律师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经年度检查考核及信用等级评定,现将鞍山市律师事务所和社会专兼职律师2023年度考核结果拟评定等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2日,如有异议,请将情况反映至鞍山市司法局和鞍山市律师协会。监督电话:0412-5548303、2218818。
附件:2023律所律师公示信息
鞍山市司法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