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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卖骑手、快递小哥成法律援助“帮扶重点”
    时间:2023-12-14 56:07来源:鞍山云作者:市法律援助中心点击:

    日前,记者从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随着互联网经济平台的快速发展,快递、网约车、外卖人员以及新媒体主播等在内的灵活就业与新业态劳动者人数快速增加。与此同时,灵活就业与新业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问题显现,如工资待遇、劳动保护等缺乏规范管理,以外卖骑手、快递小哥为代表的灵活就业与新业态劳动者工伤问题频发。

    今年8月23日,司法部举行“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群众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发布”新闻发布会,对2012年公布并施行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进行了全面修订,并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直播间主播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成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关注对象。为了维护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提供更精细化的法律服务,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聚焦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建立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法律保障机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难问题,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开设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窗口,开通绿色服务通道,简化审批流程,对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落实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的“三优”政策。 还大力推进“互联网+法律援助”工作模式,利用鞍山政务服务网、辽宁法律服务网,打通热线、网络平台通道,大力推进法律援助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等服务,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一次受理、三台通行”,做到简单问题及时网络回复,对事实不清问题复杂的采用电话回访,依然存在疑问的实行当面咨询。

    在采访中,市法律援助中心的负责人讲诉了一起典型维权案例——申请人黄某现居住于海城市农村,黄某于2016年到某快递公司工作,工种为收派员,每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工作期间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今年5月,快递公司将黄某辞退。黄某于是向海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经审查认为:黄某是外来务工人员,所申请事项符合法律援助的范围,当天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及时为其指派代理人。代理律师接到指派后,详细了解案情,帮助收集证据,代写仲裁申请书,帮助立案,经过仲裁庭审,最终帮助黄某要回经济赔偿金及拖欠的工资款5万余元。

    据了解,2022年以来,鞍山市的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新就业形态群体的法律援助案件411件,挽回经济损失337万元,提供12348电话法律咨询服务4764人次。

    下一步市法律援助中心将以新修订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为契机,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法律援助需求,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满意度,用优质、高效、贴心的法律服务架起与困难群众的“连心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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