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鞍政行复字第〔2023〕85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做出的《鞍山市交通运输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鞍交依申请〔2023〕01号),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2023年9月6日受理。2023年10月19日,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撤回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