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服务>行政复议
    (2023)52号 行政复议决定书
    时间:2023-08-11 34:16来源:行政复议应诉科作者:行政复议应诉科点击:

    鞍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鞍政行复字第〔2023〕52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因***对《行政处罚决定书》(辽鞍交罚字(2023)客6-00088号)不服,向鞍山市人民政府提出复议。本机关于2023年6月14日受理,并2023年6月15日于向鞍山市交通运输局发出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2023年7月28日,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撤回复议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