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司法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3-03-01 49:29来源:法治调研督察科作者:法治调研督察科点击:

    2022年,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鞍山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

    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第三督察组下沉鞍山市开展市(县)法治督查迎检工作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全市年度督检考计划,组织开展了对7个县(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察,通过强化压力传导,实现督察与考评的有效互补、抓考核与促落实的有效结合,压紧压实任务落地落实“责任链”。鞍山市获评辽宁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市并顺利通过中央专家组评审,成功入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候选城市。

    (二)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更加健全

    制定并印发《鞍山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梳理行政执法领域共性问题12项、具体问题69项,其中共性问题已整改8项,具体问题完成整改43项。制定《鞍山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年实施方案》,筹备搭建了鞍山市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平台。持续开展告知承诺制工作,组织开展了市本级证明事项清单梳理调整工作,确认证明事项227项,较2021减少307项,对其中43项开展告知承诺制。

    (三)立法引领保障作用有效发挥

    编制了市政府2022年度行政立法计划,按照立法程序,完成了《鞍山市物业管理条例》制定、《鞍山市矿产资源保护条例》修改和《鞍山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废止工作,并提报市人大审议;建立健全法规规章常态化评估机制,梳理出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88件,拟修改废止13件。

    (四)合法性审核水平有效提升

    按照《鞍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则》《鞍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要求,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对19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全年审查涉法事项110件,法律顾问共参与152人次,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及建议78份,采纳率达到100%。

    (五)行政执法效能有效增强

    完善执法体系,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向乡镇(街道)延伸。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推动成立符合全市执法实际的5支独立主体综合行政执法队;切实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面向29家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督查和案卷评查工作,检查行政执法案卷1328册,纠正瑕疵执法案卷385册;下达行政执法监督函56份,清理人岗不适执法人员1024名;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在省内率先启动包容免罚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公布实施覆盖23个执法领域,1043个免罚事项清单,累计实施包容免罚95678次,罚款类免除共计560余万元;不断规范指导自由裁量权,出台《鞍山市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公布正面负面典型案例10个。

    (六)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通过全市1174个“村(居)民评理说事点”,累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855件,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率100%,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98%以上。2022年现有在册矫正对象1510人,信息化核查率达到100%,重新犯罪率为0.1%。有序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出台《鞍山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组建行政复议委员会,积极推进集中复议管辖。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4件,结案154件,维持率60%,和解率17%,综合纠错率13%。定期通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较2021年大幅提升,2022年12月出庭应诉率达到93%。

    (七)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显著

    制定全市“八五”普法规划,统筹开展法治化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制作播出《战“疫”普法小课堂》系列视频21期,绘制发放口袋书1万余册。积极构建“点线面”立体普法新格局,全年开展普法活动9000余场,拍摄普法短视频50余部,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万余份,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3500余名,推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20余篇法治宣传作品被《法治日报》《学习强国》等媒体采用。做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选派210余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全市1171个村(社区),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4632件,参与调解矛盾纠纷665件。

    二、存在的问题

    2022年,鞍山市司法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识和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和精细化还有差距。

    三、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抓手,以解决依法行政领域突出问题为目标,奋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一)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小快灵、小切口立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二)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不断提高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升依法决策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以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年为抓手,强化执法部门监督主体责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健全矛盾纠纷行政化解体系

    规范行政裁决程序,提升行政复议质效,推动完善调解、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