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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司法局“十四五”规划
    时间:2021-11-04 41:44来源:办公室作者:办公室点击:


    1.发展定位

    经过五年努力,鞍山司法行政事业取得新突破、开创新局面,各项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不仅要维护好社会大局稳定,更要切实担负起维护法治环境的直接责任,更好地发挥作用,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做出司法行政机关应有的贡献。

    2.计划目标

    一是依法治市统筹协调能力明显提升。强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落实。

    二是服务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明显提升。进一步完善行政立法体制机制,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创新,实现全市“三项制度”全覆盖。

    三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能力明显提升。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刑事执行工作进一步规范,重点人群安置帮教质量进一步提高。

    四是践行为民服务宗旨能力明显提升。实现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全面有效覆盖,对重点领域、高精尖项目的法律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五是司法行政队伍素质能力明显提升。加强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锻造四铁高素质能力队伍。

    3.重点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顶层设计,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法治鞍山;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是打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深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简化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模式,推行全系统行政审批“一网通办”。

    三是高质量开展行政立法。改进政府立法制度,提高立法效率,拓宽群众有序参加立法途径,健全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加强法规规章的动态清理,维护宪法权威和国家法制统一。

    四是规范推进行政执法。实现全市“三项制度”全覆盖,在全市范围内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提升全市“三项制度”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对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实现对同类违法处理结果基本一致;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开展“互联网+监督”的执法新方式。

    五是健全完善刑事执行制度。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强化社区矫正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门工作人员,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完善强制隔离戒毒制度,建立健全统一的戒毒模式区期流转、考核、评估和五大中心实操规范,形成标准化制度体系。

    六是深入推进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全面总结“七五”普法规划完成情况,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规划;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实现“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全覆盖;做好刑释人员衔接安置帮扶救治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七是建设完备高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有效全覆盖,全面建成均等普惠、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发挥律师服务社会大局职能作用,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提升公证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建立公证服务标准体系;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加强司法鉴定工作,支持大中型鉴定机构做大做强,引导小微型机构兼并重组;完善仲裁制度,规范仲裁机构设立条件和程序,健全仲裁员选任和管理机制;夯实选拔高素质法律人才基础工作,组织开展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工作,完成法律职业资格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所有考试业务一网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