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司法行政系统按照中央、省、市委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目前已进入“查纠整改”关键环节,为了扎实有效推进工作并取得成果,现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一、整治内容
1.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2.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3.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4.政法干警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律师违背职业道德,违规违法执业,原法院、检察院人员充当司法掮客,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5.公证、司法鉴定人员违规违法执业,不履职尽责,损害群众利益。6.监狱戒毒警察执法不公正形象不佳、法律服务人员执业不规范,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7.涉法涉诉信访减存控增措施落实不到位,重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8.违规仲裁,影响公平公正的突出问题。
二、整治目标
全面开展全系统全链条整治,努力实现“两个基本一明显”:长期影响制约鞍山司法行政系统公正执法(执业)司法的深层次问题基本得到根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执业)司法突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执法(执业)司法公信力得到明显提升。
三、监督举报方式
辽宁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驻鞍山指导组受理电话:0412-7359911、0412-7359922、0412-7359933
邮政信箱:辽宁省鞍山市A005号邮政信箱,邮编:114003
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每天(工作日)8:00-12:00,13:00-17:00。举报时请注明“反映顽瘴痼疾类问题”,以便登记、办理时与普通线索类加以区别,受理举报监督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5日。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鞍山市司法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