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服务>行政复议
    立足为民办实事 复议为民守初心
    时间:2021-04-23 37:59来源:行政复议指导监督科作者:行政复议指导监督科点击:

    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重要内容,更是检验广大党员干部初心使命的“试金石”。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以来,鞍山市司法局将学习教育与为民服务结合起来,细化服务形式,将学习成效转化为“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动能。近日,鞍山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工作人员成功调解了一起金额达十余万元的房屋征收类的行政复议案件,并成功的促使双方签署《协议》,获得了复议申请人的称赞。

    家住海城市的曲某自家的房屋被海城市人民政府征收,但双方并没有就征收补偿金额的达成一致,而后海城市人民政府作出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曲某不服该《决定》,到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鞍山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在收到复议申请后,认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书面审查发现案件存在基本事实不清的情况,且双方争议较大,一旦贸然作出复议决定,可能会激化双方矛盾,极易产生信访事项。因此,复议科工作人员结合本案特点,在查清基本事实的情况下,坚持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复议阶段,以有效化解矛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和解、调解力度,最终在办案人员不懈努力的工作和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并签署《协议》。同时,申请人也撤回了向本机关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

    至此,该行政争议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化解,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用协商调解的方式办理行政案件,不仅提高了行政工作的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也减少了“民与官”之间的矛盾,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及时化解矛盾、平衡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功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