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今年司法部确定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为4月下旬,本年度上一批次春季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执业申请工作已经办结,辽宁省司法厅为方便群众,决定对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准备申请律师执业的这一批次同志延长申办时间,请在规定日期内报送申请材料。
一、申报时间:
2021年4月26日—5月8日前。
二、申报材料:
(一)二寸蓝底照片三张(照相馆冲洗品质,拒打印。其中一张制证用,另二张贴在登记表上)。
(二)登记表一式二份(必须贴照片)。
三、相关要求:
(一)《审批登记表》必须双面打印,各类附件(按原件大小复印)粘贴到相应页的框线内(可折叠),提交的照片背后必须写明姓名、执业机构。
(二)申报材料中的国家法律统一职业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由司法局审批科初审,审核后即可带走。
(三)审批表格式必须严格按照模板填写,不得修改。
四、办理地点:
鞍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司法局006窗口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12号 公交车602路东亚第一城站附近
电话:0412-5591282
鞍山市司法局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