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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司法行政系统加快推进“一网通办” “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1-04-01 来源:行政审批科 作者:行政审批科 点击:

    根据《关于印发<鞍山市2021年“一网通办”工作要点>的通知》(鞍职转办〔2021〕2号)、《鞍山市2021年市直部门推进“一网通办”和“只提交一次材料”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关于印发<辽宁省司法行政系统加快推进“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司〔2021〕23号)的文件通知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结合我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依托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全面重构司法行政系统政务服务流程,以数据“多跑路”为主要路径,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提交一次材料”,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提升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主要目标。按照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只提交一次材料”的总体要求,2021年底前,全系统70%以上的依申请和公共法律服务类政务服务事项“只提交一次材料”办结,市级网上实办率达到70%以上,企业和群众办事效能得到明显改观。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继续精减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政务服务数据化、标准化改造。

    (二)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流程优化再造。建立将审批事项向一个处(科)室集中和一个窗口集中的运行机制,实现线下集中和线上整合。

    (三)规范政务服务中心专业服务中心的建设管理。按照《辽宁省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化指引(试行)》(辽营商发〔2020〕2号)要求,从事项和人员进驻、场所管理、业务办理、投诉建议、监督评价等方面,加强建设和管理。

    (四)全面推进全程网办,大幅提升实办率。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加强全系统电子表单、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的应用,引导企业和群众网上申请和办理业务,通过电话、微信、现场指导、短视频等方式普及和指导网上申请办理业务操作流程,大幅提升全系统实际网办率。

    (五)全面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以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为总枢纽,不断强化政务数据与司法行政工作数据共享交换服务。

    (六)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严格落实《辽宁省司法厅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实施方案》(辽司〔2020〕84号),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认真开展“差评”整改工作,实名差评回访率要达到100%,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定期通报机制。

    (七)持续优化和丰富“辽事通”公共法律服务功能。推进相关移动端全面对接“辽事通”。强化“辽事通”法律服务专区建设,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掌上办、指尖办”的可用性、易用性、好用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抓落实、抓推进,压实工作责任,按照本实施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合理安排进度,精心组织实施,严格遵守时限、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加强上下联动,强化沟通协同。加强沟通与协调,促进司法行政政务服务、网络运行更加协调和通畅,确保改革任务顺利推进。

    (三)加强考核监督,强化追责问责。将“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纳入工作绩效考核体系

    ,确保改革任务完成。

    (四)加强力量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加强行政审批和“一网通办”工作力量建设,强化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一体化平台使用培训,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改革成果的知晓率。广泛宣传“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加大对“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内容、方式的宣传推广力度,引导帮助企业和群众网上申办业务,打造司法行政系统政务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