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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1年度春季公职律师执业申办的通知
    时间:2021-03-11 33:40来源:司法厅作者:行政审批科点击:

    根据省司法厅通知要求,鞍山市司法局拟开展2021年度春季公职律师执业申请材料审核工作。

    一、申报时间:

    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4月9日。

    二、申报材料:

    (一)二寸蓝底照片三张(照相馆冲洗品质,拒打印。其中一张制证用,另二张贴在登记表上)。

    (二)登记表一式二份(必须贴照片)。

    三、相关要求:

    (一)《公职律师审批登记表》必须双面打印,各类附件(按原件大小复印)粘贴到相应页的框线内(可折叠),提交的照片背后必须写明姓名、执业机构。

    (二)申报材料中的国家法律统一职业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由司法局审批科初审,审核后即可带走。

    (三)审批表格式必须严格按照模板填写,不得修改。

    四、办理地点:

    鞍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司法局006窗口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12号 公交车602路东亚第一城站附近

    电话:0412-5591282

    附:公职律师审批登记表


    鞍山市司法局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