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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关于全面推进“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的通知
    时间:2021-03-10 来源:人民参与科 作者:人民参与科 点击:

    鞍山市司法局关于全面推进“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的通知解读

    一、任务目标

    按照《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进“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保2021年5月底前实现全市社区全覆盖的任务目标,从源头上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二、工作措施

    1、加强堡垒建设选好址。“居民评理说事点”可依托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或调解委员会设立,也可在群众经常性聚集地设立,要不断健全完善“七个一”标准,即:明确一名调解员、悬挂一块标识牌、建立一个微信群、设置一本记录本、设立一块公示板、开辟一块图书角、发放一张服务卡,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规范化水平。

    2、有效整合资源用好人。各地要紧紧依靠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发挥他们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同时注重发挥网格员、辅警、楼长和社贤、德高望重人士等人员的积极作用,群策群力,共同做好评理说事工作。

    3、突显职能作用服好务。要强化职能作用的发挥,找准功能定位,完善制度机制,健全工作措施,通过“开门说事”“评理调事”“便民答事”的工作方法,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让老百姓“话有地方说、苦有地方诉、理有地方讲、事有人去做”,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利益诉求和问题,推动基层社区治理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