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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司发〔2021〕1号 关于印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解读
    时间:2021-01-19 来源:办公室 作者:办公室 点击: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按照《关于印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快解决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1.开展“规范法律服务业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会同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法律服务咨询机构违规经营、虚假宣传、冒名顶替、收费不合理、无照执业、非法经营等问题。

    2.开展“建立律师与司法办案人员良性互动关系”专项活动。重点解决律师向当事人宣称与司法人员特殊关系、违反规定单方面会见法官、检察官、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担任代理人或辩护人;以明示或暗示方式请求司法人员为其介绍业务;向司法人员馈赠礼品、金钱、有价证券等;向司法人员行贿或指示、诱导当事人向司法人员行贿;为司法人员装修住宅、购买商品或者出资邀请司法人员进行娱乐、旅游活动;为司法人员报销费用;向司法人员出借交通工具、通讯工作或者其他物品;以司法人员的名义向当事人索取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等问题。

    3.开展“提升公证便民服务水平”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办证秩序和服务态度,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办证时间过长,一次性告知制度、“最多跑一次”落实不到位;咨询渠道不畅通,咨询电话无人接听;网上办证知晓率低,渠道不畅通,网上申请无人应答,无人办理;要求当事人开具循环证明等行为;不按规定收费,面向特殊人群优先办理、上门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4.开展“提升司法鉴定公信力”专项活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鉴定”、“虚假鉴定”、“超范围鉴定”和乱收费、出庭应诉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

    5.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专项整治。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重点解决法律无强执行规定不愿出庭、行政机关负责人“官本位”思想严重不屑出庭、应诉能力不强不敢出庭等问题。

    6.开展“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在行政执法中积极推广包容审慎监管模式,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领域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与相关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协调,选取群众关注较大的重点执法问题进行专项督查,解决行政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

    7.开展“权责清单更新不及时”专项整治。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重新梳理完善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权责清单,重点解决职责不清、分工不明、权责不对等、监督问责不具体、争权诿责、清单内容差异较大、实用性不强等问题。

    8.开展“一网通办”专项整治。加快推动行政审批“一网通办”。

    9.开展“司法行政信息公开不及时”专项整治。重点解决局网站存在的“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尤其是行政管理信息、公共法律服务信息、法规规章更新不及时,彻底消除网站栏目“僵尸、睡眠”等现象。

    10.开展“化解法律服务信访案件积案”专项整治。重点解决人民群众投诉举报处理不及时、调查机制不完善、违规公共法律服务案件处理不及时、“无理访、缠访、闹访”现象时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