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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律师协会青年发展委员会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讲活动
    时间:2019-12-27 29:29来源:律工科作者:律工科点击:

    奉法者强则国强。在我国首个“宪法宣传周”,鞍山市律师协会青年发展委员会举办宪法宣讲3次,开展宪法宣传及资料发放5次,发放宪法读本、宪法宣传折页3000余份。

    2018年12月3日,鞍山市律师协会青年发展委员会为铁东区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国家宪法日”宣讲活动。铁东区司法局杨勇副局长、安国军副局长、鞍山市律师协会青年发展委员会主任陈庆锋律师、秘书长陈秋实律师及铁东区各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宣讲活动。

    本次宪法宣讲由辽宁省弘扬律师事务所庞大勇律师主讲,主要围绕我国宪法的发展历程、五次宪法修正案及宪法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及作用展开;庞律师结合具体的案例将宪法文本与实实在在的权利自由联系起来,使与会人员更好地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浓厚氛围。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在“国家宪法日”,通过宪法宣传,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工作人员的心中,铭记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于宪法,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学习宪法、掌握宪法、尊重宪法,树立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