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惠民葆初心 当好法律贴心人——致钢都百姓群众的一封信
    时间:2019-12-26 25:10来源:办公室作者:办公室点击:

    司法行政服务为民,真心倾听群众诉求。根据辽宁省司法厅和鞍山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鞍山市司法局决定深入开展当好人民群众“法律贴心人”专项活动。为提高专项活动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鞍山市司法局现通过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向全社会广泛征求为民服务、惠民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一、鞍山市司法局主要职能

    根据鞍山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机构改革的安排部署,组建了中共鞍山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其办公室设在鞍山市司法局;同时鞍山市司法局也是鞍山市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法治鞍山建设,贯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于一体,汇聚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于一体,履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四个方面职能作用。

    二、征求意见建议的内容

    可通过鞍山市司法局官方网站(http://sfj.ansh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鞍山司法行政)了解相关信息、反映意见建议。

    (一)对司法行政工作为民服务、惠民措施的具体建议。主要是希望钢都广大百姓群众熟悉司法行政机关、关注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符合实际的建议意见。

    (二)对司法行政工作最期盼的事项及工作建议。重点了解钢都广大百姓群众对新时期司法 行政工作的所想所盼所期,具体了解群众需要司法行政如何服务、怎样服务

    (三)对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工作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履职工作过程中最令人烦心、最怨恨的具体事例。包括机关干部、监狱戒毒警察、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司法鉴定从业人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欢迎点名道姓。

    三、征求意见建议的办理

    (一)对百姓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问题,能够立即解决的,我们将立行立改;对于反映比较集中、具有普遍性的建议意见,鞍山市司法局将制定具体措施,加快解决,并定期向社会通报。

    (二)对百姓群众反映的所期所盼,鞍山市司法局将坚持以群众需要为指针,及时优化工作,在制定长远规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中予以采纳,并向辽宁省司法厅及时报告,打通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努力把司法行政机关建设成让人民满意的法律服务机关。

    (三)对于群众反映烦心的、最怨恨的具体问题,鞍山市司法局将依法依规依纪进行处理。对反映问题有联系方式的,我们将向反映问题群众实时反馈处理情况,并为其保密。

    四、提出意见建议的渠道

    (一)局长电子邮箱:asssfjzqyj@126.com

    (二)通信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槐香路8号鞍山市司法局2号信箱(邮编:114010)

    (三)专号电话及传真:0412-5563391

     

    鞍山市司法局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