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司法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8-03-16 29:22来源:办公室作者:办公室点击: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局高度重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根据司法行政实际工作情况,积极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公开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市司法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优化政务环境,推进了我局政务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了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截至2017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市政务公开办下发的相关文件及《通知》的要求,市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626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31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256条;推进管理公开10项;财政资金公开信息部门数9个;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1次;建议提案信息公开3件;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个;市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总数9件。

    三、推进“五公开”情况

    1、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市局根据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对提交市局党委会审议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方案、措施等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外,都要通过各种方式对社会公众进行公开。

    2、推进执行公开。市局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公开制度,除涉密信息外,及时地将各部门预决算支出等信息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开。

    3、推进管理公开。一是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对市局权利运行目录进行公开。二是推进系统内信用信息公示。进一步完善市局信用信息建设和归集汇总工作。

    4、推进服务公开。完善司法行政系统公开办事指南,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公开相关部门和直属单位各项公开办事指南情况。关于进一步明确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及标准等内容,通过政务公开日、电子大屏幕等播放和发放手册的形式对外公开。

    5、推进结果公开。市局对全系统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决策事项落实等信息及时地以报告或图表的形式在政府网站、市局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公开。并加大了对本单位信息公开督察力度,定时对信息公开情况开展自检自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建立了鞍山市司法局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以公开评估调查结果,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

    四、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市局相关政策解读材料、解读方案与政策性文件一同报批,并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多种形式对外发布。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建立健全的市局各项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并建立长期机制。及时完成民心网和12345转办的各类咨询与投诉案件。到目前为止,市局满意率达100%。

    六、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依申请公开收到信函申请1件、同意公开申请答复1件。

    七、建立长效机制

    既要着眼于长远,制定长期规划,形成制度,又要立足于当前,围绕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做出具体安排。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形成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建立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开政务信息,具体来讲,就是把好三个关口。一是把好拟稿关,拟稿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对公开的内容把好关,负好责,从源头上保证公开信息的质量。二是把好保密审查关,每篇公开的信息都要填写保密审查表,内容交保密员审查,除涉及国家机密、行政相对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务,全部面向社会公示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把好审核关,各责处室编写的政务公开信息需报分管领导审核,重大信息报主要领导审核后上网公示。

     

    鞍山市司法局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