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司法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鞍山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总基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认真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为新时代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全面推进“五公开”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所有规章的草案都要公开征求意见。

(二)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列入司法行政工作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和其他法定可不予公开的外,均应及时公布。未经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强制性标准文本应当全文向社会公开。

(三)围绕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政府工作报告》分工任务和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工作,加大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司法行政工作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措施、重大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加大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力度。

(四)深化司法行政工作“放管服”信息公开,继续推行权责清单主动公开和动态更新机制,做好司法行政政务服务事项和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公开工作,加大“证照分离”改革推进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各类证明清理情况,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五)做好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有关情况,稳步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公开。

二、加大司法行政工作政策解读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切

(一)持续加大司法行政工作重大政策、重要文件解读力度,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执行标准等内容,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政务新媒体等平台,更多采用数据案例、图片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不断提升政策解读回应效果。各单位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二)建立健全司法行政工作舆情监测、研判、决策、处置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解疑释惑,回应公众关切。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关注的重要政策和热点问题,提前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

(三)扩大公众参与范围,畅通互动交流渠道,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用好公众咨询平台,完善系统功能模块,优化留言办理流程,提升答复质量实效,更好服务社会公众。

三、加强平台建设管理,构建全方位公开格局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网站平台作用,对标政府网站检查指标和年度考核指标,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抓好网站集约化建设和常态化监管,全面提升网站建设管理水平。

四、落实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公开的理念和要求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认真抓好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二)抓好新修订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宣贯工作,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履行审查程序和责任,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标注公开属性,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标注主动公开的要在文件签发后20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

(四)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制度,畅通申请渠道,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理效率,确保答复质量,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利。

 

鞍山市司法局

2023年1月5日